郑重声明
国诚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集团公司”),在日常经营活动当中,对外签订协议或业务文件时,在加盖国诚集团有限公司公章的同时,须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持有国诚集团有限公司有效授权(需注明委托事项、权限并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)的受委托人签字,盖章与签字两要件缺一不可。
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在征得集团公司同意后,以分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协议或业务文件时,在加盖国诚集团有限公司XX分公司印章的同时,须持有国诚集团有限公司有效授权(需注明委托事项、权限并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)的受委托人签字,盖章与签字两要件缺一不可。
如欠缺上述任何签约要件,私自超权限对外签署协议或业务文件,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后果均与集团公司以及分公司无关,同时集团公司以及分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。
为保障市场规范性以及签约双方合法权益,本集团公司欢迎广大业务签约方来电核实相关信息。联系电话:028-65210065(成都)、0532-55760990(青岛)。
特此声明!
国诚集团有限公司
2019年1月17日